去年海南知识产权案件立案594件 罚没款31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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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海南知识产权案件立案594件 罚没款317.3万元

商报记者从昨日举行的海南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度全省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领域知识产权案件立案594件、结案571件、罚没款317.3万元。

会上,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通报了2023年度海南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主要体现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创新,探索知识产权保护“全口径”资源整合,打造智慧监管新模式,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严厉打击知识产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的工作亮点。包括加强非正常专利核查,组织市县核查国家知识产权局转来非正常专利申请线索2283件,动员申请人撤回2031件,撤回率89.0%。做好2023年消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处理知识产权线索19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

当天还发布了包括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侵犯“立邦”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等在内的十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体现了涉及民生领域较广、涉及知识产权种类较全、覆盖市县较多等特点。海南省版权局发布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旅游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等单位查处的侵犯传统出版物、网络影视、网络游戏著作权等4宗典型案例。

此外,海口海关还发布了2023年度海口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以及海口海关所属洋浦海关在货运渠道进口环节查获大量侵权洋酒案3宗典型案例,其中重点聚焦海南自贸港建设实际和海南省外贸发展的货物结构特征,介绍2023年度查扣涉案货值近45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9倍等明显成效。

海南发布十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案例一

销售假冒侵权“立邦”漆 海南一建材公司获罚2.4万元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三亚吉阳某建材销售商行和三亚荔枝沟某装饰材料商行涉嫌销售侵犯“立邦”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进行调查,经鉴定,两家商行销售的立邦漆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根据两家商行提供的进货单据,涉案立邦漆的供货商均指向海南中顺兴建材有限公司,该局于2023年7月13日对海南中顺兴建材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经查,海南中顺兴建材有限公司共销售55桶涉案立邦漆,涉案货值19250元,海南中顺兴建材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涉案商品合法购进的证明材料。

2023年9月15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海南中顺兴建材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对海南中顺兴建材有限公司作出没收现场查获的侵权商品,罚款24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销售侵权假冒“佳能”墨盒 海南一公司被罚款1.6万余元

2023年4月19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到海口市某商业城海南科汇鑫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以及海口市某商厦海南勤硕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标有“canon佳能”NPG-67型号黑色墨粉、青色墨粉、品红色墨粉、黄色墨粉、(白色包装盒)黄色墨粉共计115件涉嫌侵权商品,其中海南科汇鑫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的涉嫌侵权商品由海南勤硕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委托代销。海南勤硕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涉案商品合法购进的证明材料。经鉴定,上述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2023年6月1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责令海南勤硕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对海南勤硕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作出没收现场查获的侵权商品、罚款1653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销售侵权“习酒” 儋州一供货商被罚没3万余元

2023年3月27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某经营者的投诉线索称:其商行的供货商麦某胜提供的“习酒 窖藏1988”涉嫌为假冒注册商标的酒类商品。根据线索,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麦某胜销售给该烟酒行的酒类商品标识为“习酒 窖藏1988”。

经查实,麦某胜于2022年2月从微信好友处购进“习酒 窖藏1988”共3箱(6瓶/箱),购进价格为3000元/箱,以3300元/箱的价格分两次销售给儋州那大某烟酒商行。经鉴定,麦某胜销售的上述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2023年4月25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麦某胜改正违法行为,并对麦某胜作出没收现场查获的侵权商品、罚没款306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销售假冒“雅苒”牌化肥 屯昌一农资店被立案处罚5万元

2022年12月8日,屯昌县市场监督与管理局接到投诉举报,对位于屯昌县南坤镇新东路4号的屯昌南坤光文农资店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销售涉嫌商标假冒“雅苒”牌化肥48包,违法商品货值为16800元,经鉴定,屯昌南坤光文农资店销售的上述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2023年2月22日,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屯昌南坤光文农资店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屯昌南坤光文农资店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侵犯“南孚”注册商标专用权 陵水一百货批发店被立案处罚

2023年3月17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执法局收到案件移送函,对位于陵水县中山南路72号的陵水椰林陵城龙雄小百货批发店进行检查,在其经营场所内发现有“南孚”电池聚能环3代无汞碱性电池(规格:7号)3476粒,“南孚”电池聚能环3代无汞碱性电池(规格:5号)2902粒,共计6378粒,货值金额为6500元。

经鉴定,陵水椰林陵城龙雄小百货批发店销售的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2023年5月16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执法局对陵水椰林陵城龙雄小百货批发店作出没收现场查获的侵权商品、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生产冒用地理标志“龙口粉丝”专用标志 海口一公司获罚2万元

2023年8月29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对存放有海口源鹿淀粉有限公司产品的仓库进行检查。经查,海口源鹿淀粉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委托招远市祥珠龙口粉丝有限公司生产龙口粉丝产品,在其产品外包装正面印有包含生产商社会信用代码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截至2023年8月29日,海口源鹿淀粉有限公司违法所得合计为134元。

2023年10月2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定海口源鹿淀粉有限公司不属于《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的经公告或备案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对海口源鹿淀粉有限公司作出没收涉案商品203包、没收违法所得134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侵犯“文昌椰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 文昌一合作社被查处

2022年12月1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文昌东郊浩瀚椰子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检查。

经查,文昌东郊浩瀚椰子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未经商标注册人授权擅自在纸箱外观上使用“文昌椰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图案用于椰子产品包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持有人的商标专用权,涉案货值金额8010元,违法所得1130元。

2023年1月9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文昌东郊浩瀚椰子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出没收侵权纸箱900个、罚没款413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侵犯“亚运会”标识特殊标志专用权

海南快克药业有限公司被处罚5万元

2023年7月27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海南快克药业有限公司涉嫌侵犯“亚运会”特殊标志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海南快克药业有限公司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于2022年学院奖秋季赛活动中,向天津创意星球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2022秋季征集活动命题策略单》,在“广告主题”、“传播\营销目的”、“命题要求阐述”等均含有“亚运会”相关内容。海南快克药业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2023年10月18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对海南快克药业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

侵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特殊标志专用权

儋州一公司被立案

2023年2月27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儋州排浦华之茂贸易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0月2日至2023年2月15日期间分三次从景德镇市某陶瓷有限公司进得标识为“盛世中国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限量版礼瓷”的陶瓷产品共400套,全部为供货方作为当事人购买其他产品的附赠产品,无购进价格。

当事人将陶瓷产品作为顾客购买陶瓷锅具产品的赠品赠送,无销售价格,运输破损22套,已赠送350套。上述陶瓷产品的外包装上标识有“盛世中国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限量版礼瓷”的字样,在内部有标识为“中国夢 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限量版礼瓷”的卡片。当事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上述含有特殊标志的陶瓷礼盒产品作为赠品用于其商业活动。

2023年3月10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标识为“盛世中国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限量版礼瓷”的陶瓷产品共28套,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

销售假冒专利产品“南李济酒” 海口一公司被罚没2.1万余元

2023年6月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对海口李济堂贸易有限公司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核查。经查,海口李济堂贸易有限公司共销售100件包装瓶盖处标示有“发明专利号:202110070174.5”字样的“南李济酒”,总价值为19801.98元。“202110070174.5”为专利申请号,截至核查时尚未获得授权。

2023年10月16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海口李济堂贸易有限公司停止销售假冒专利产品的行为并予公告,并对海口李济堂贸易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9801.98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